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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孩子

要保人、被保險人、受益人各是誰

要保人、被保險人、受益人:孩子出生後最常被問到的,就是這三個欄位要寫誰。

翻開任何一張保單,最上面都有三個名字。它們決定了這張保單是誰的、保的是誰、保險金要給誰。

一、三個角色

保單上的三個角色(以幫孩子買醫療險為例)
角色白話例子
要保人買這張保單、負責繳保費的人,也是保單的主人爸爸或媽媽
被保險人被保的那個人,事情發生在他身上才會給付孩子
受益人保險金要給的人醫療給付通常給被保險人本人;身故受益人另外指定

要保人是保單的主人:可以申請變更受益人(有些情況要被保險人同意)、可以申請解約;有保單價值的保單,價值也算在要保人身上。所以要保人寫誰,不只是誰付錢的問題。

還有一點:要保人和被保險人不是同一個人的壽險(例如太太替先生投保),保險法第 105 條規定要有被保險人的書面同意,並約定保險金額,不然契約無效。投保時被保險人要親自簽名,就是這個原因。

二、孩子當被保險人時,要知道的一條規定

保險法第 107 條規定:以未滿 15 歲的孩子為被保險人的壽險,除了喪葬費用的給付,其餘的身故給付要等孩子滿 15 歲時才生效。第 135 條讓傷害保險(意外險)也準用這一條,所以意外險的身故給付也一樣。

這條規定是為了保護孩子。所以幫小孩規劃時,重點通常放在醫療與意外受傷,而不是壽險。

三、受益人寫指定的人,還是法定繼承人?

身故受益人可以指定某個人,也可以寫「法定繼承人」。指定的人很清楚,但人生會變:結婚、離婚、孩子出生,都可能讓多年前寫的名字,不再是您現在想照顧的人。

寫法定繼承人,則會依民法的繼承順序分配。兩種都可以,重要的是定期回頭看一次:寫的,還是您現在想照顧的人嗎?

四、孩子出生後,回頭檢查三件事

  1. 爸媽自己的保單,身故受益人是不是還寫著婚前的安排?
  2. 孩子的保單,要保人寫的是誰?之後如果要變更,問清楚程序與要誰簽名。
  3. 把全家每張保單的要保人、被保險人、受益人整理成一張表,放在家人找得到的地方。

最後

這三個名字看起來是行政細節,卻決定了錢最後到誰手上。孩子出生是很好的時機,把全家的保單都拿出來對一次。

參考資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