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中山區的個人案件律師事務所
本所只處理個人案件,分五類,每類由固定的律師負責
- 初談
- 30 分鐘 NT$2,000,委任後可折抵
- 時間
- 週一至週五 9:30–18:30,平日晚上與週六另約
- 地點
- 台北市中山區,捷運松江南京站步行 3 分鐘
案件從初談到結案
每一步結束時,負責律師會告訴您下一步要準備什麼;調解或協商談得成的案件,不一定要進法院。
- 預約初談留下稱呼、電話、案件類型與方便的時段,本所致電確認日期與負責律師
- 初談 30 分鐘負責律師看您帶來的文件影本,說明證據夠不夠、有哪幾種做法與大約的費用
- 委任與報價決定委任時,處理範圍與費用寫進委任契約;初談費可以折抵
- 整理證據與文件依案件類型補齊資料,需要時寄發存證信函或申請調閱資料
- 調解、協商或開庭能談的先談:公所調解委員會、勞工局調解或法院調解;談不成才進入訴訟
- 結案拿到和解書、調解書或判決後,說明接下來要辦的事,例如登記、領款或強制執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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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禍和解前要知道的事
對方很快拿來和解書時,先確認事故資料、強制險、告訴期限與和解的效力,簽下去之後就很難再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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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人留下債務時要不要拋棄繼承
繼承人對債務只以遺產為限負責;確定不要繼承,要在 3 個月內向法院聲明,並通知下一順序的繼承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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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次找律師要準備什麼
初談只有 30 分鐘。把事情的先後寫成一張表、文件帶影本、想問的事列下來,時間就能用在判斷上。